食字康熙字典词条更新时间:2024-09-23;访问量:420

【繁体汉字】

【汉语拼音】shí,sì

【汉字注音】ㄕˊ

【汉字部首】食

【汉字五行】属金

【戌集下】【食字部】

〔古文〕𩚃餐【唐韻】乗力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實職切,𠀤音蝕。

【說文】一米也。

【玉篇】飯食。

【增韻】殽饌也。又茹也,啗也。

【釋名】食,殖也,所以自生殖也。

【古史考】古者茹毛飮血,燧人鑽火,而人始裹肉而燔之,曰炮。及神農時,人方食穀,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。及黃帝,始有釜甑,火食之道成矣。

【易·需卦】君子以飮食宴樂。

【書·益稷】暨稷播,奏庶艱食,鮮食。

【傳】衆難得食處,則與稷教民播種之,決川有魚鱉,使民鮮食之。

又【書·洪範】惟辟玉食。

【註】珍食也。

又食祿也。

【禮·坊記】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,寧使人浮于食。

又祭曰血食。

【史記·𨻰涉世家】置守冢三十家碭,至今血食。

又飮酒亦曰食。

【前漢·于定國傳】定國食酒,至數石不亂。

又耳食。

【史記·六國表】學者牽于所聞,見秦在帝位日淺,不察其終始,因舉而笑之,不敢道,此與以耳食無異。

又目食。

【宋史·司馬光傳】飮食所以爲味也,適口斯善矣。世人取果餌刻鏤之,朱綠之,以爲槃案之翫,豈非以目食乎。

又吐而復吞曰食。

【書·湯誓】朕不食言。

【左傳·僖十五年】我食吾言,背天地也。

【爾雅·釋詁】食,僞也。

【疏】言而不行,如食之消盡,故通謂僞言爲食言,故此訓食爲僞也。

又蠱惑曰食。

【管子·君臣篇】明君在上,便嬖不能食其意。

又消也。

【左傳·哀元年】伍員曰:後雖悔之,不可食已。

【註】食,消也。

又【書·洛誥】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。

【傳】卜必先墨畫龜,然後灼之,兆順食墨。

又日食,月食。

【易·豐卦】月盈則食。

【春秋·隱三年】日有食之。

又【左傳·襄九年】晉侯問於士弱曰:吾聞之,宋災,於是乎知有天道,何故。對曰: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,以出内火。

又【禮·檀弓】我死,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。

【註】不食,謂不墾耕。

又【前漢·外戚傳】房與宮對食。

【註】應劭曰:宮人自相與爲夫婦,名對食。房宮,二人名。

又【揚子·方言】食閻,勸也。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,不欲怒而旁人怒之,謂之食閻。

又寒食,節名。

【荆楚歲時記】去冬至一百五日,卽有疾風甚雨,謂之寒食。

又大食,國名,在西域波斯國西,都婆羅門,兵刃勁利,勇于野鬬。

又【廣韻】戲名。博屬。

又姓。漢有食子通。

【希姓錄】後漢食于公。

又【集韻】祥吏切【正韻】相吏切,𠀤音寺。

【論語】有酒食,先生饌。

【禮·曲禮】食居人之左。

【註】食,飯屬也。

又糧也。

【周禮·地官·廩人】匪頒賙赐稍食。

又以食與人也。

【詩·小雅】飮之食之。

【禮·內則】國君世子生,卜士之妻,大夫之妾使食子。

【註】食謂乳養之也。

【左傳·文元年】穀也食子。

【註】食,養生也。
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羊吏切,音異。

【廣韻】人名。漢審食其,酈食其。

【荀悅·漢紀】作異基。

又叶式灼切,音爍。

【易林】三河俱合,水怒踊躍。壞我王室,民困于食。


考證:〔【易·需卦】君子以飮食晏樂。〕 謹照原文晏改宴。〔【宋史·司馬光傳】世人取果餌刻鏤之,朱緣之。〕 謹照原文朱緣之改朱綠之。〔【爾雅·釋詁】食,僞也。

【疏】言而不行,如日之消盡,故通謂僞言爲食言。〕 謹照原文如日改如食。〔【左傳·襄九年】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,以出納火。〕 謹照原文出納改出内。〔【周禮·地官·廩人】廩人賙賜稍食。〕 謹按廩人二字不當重複。謹照原文廩人賙赐稍食改匪頒賙赐稍食。

现代汉语字典中字的基本解释

1. 食 [shí]2. 食 [sì]3. 食 [yì]

食 [shí]
  1. 吃:~肉。~欲。

  2. 吃的东西:~品。粮~。零~。丰衣足~。

  3. 俸禄:“君子谋道不谋~”。

  4. 日月亏缺或完全不见的现象:日~。月~。

食 [sì]
  1. 拿东西给人吃:~母(乳母)。

食 [yì]
  1. 用于人名:郦~其(jī)(中国汉代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