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字康熙字典词条更新时间:2024-09-23;访问量:629

【繁体汉字】

【汉语拼音】lǐ

【汉字注音】ㄌㄧˇ

【汉字部首】木

【汉字五行】属火
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

〔古文〕杍【唐韻】【正韻】良以切【集韻】兩耳切【韻會】良士切,𠀤音里。

【說文】果名。

【素問】東方木也。

【爾雅翼】李,木之多子者。

【埤雅】李性難老,雖枝枯,子亦不細,其品處桃上。

【詩·小雅】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

又【韻會】世薦士謂之桃李。

【劉向·說苑】樹桃李者,夏得休息,秋得其實焉。樹蒺藜者,夏不得休息,秋得其莿焉。世謂狄仁傑,桃李皆在公門,正用此事。

又【博雅】行李,關驛也。

又與理通。

【左傳·僖十三年】行李之往來。

【周語】行李以節逆之。

【泊宅編】李理義通,人將有行,必先治𧚌,如孟子之言治任。理亦治也。

又星名。

【史記·天官書】熒惑爲李。

【徐廣註】內則理兵,外則理政。

又司理,𠛬官,亦稱司李。

【前漢·胡建傳】黃帝李法。

【管子·法法篇】臯陶爲李。又檇李,春秋吳地。

又姓。

【風俗通】伯陽之後。


考證:〔【前漢·胡建傳】黃帝李治。〕 謹照原文治改法。

现代汉语字典中字的基本解释

  1. 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~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~。~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~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
  2. 姓。

  3. 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