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字康熙字典词条更新时间:2024-09-23;访问量:527

【繁体汉字】

【汉语拼音】qǔ

【汉字注音】ㄑㄩˇ

【汉字部首】又

【汉字五行】属金

【子集下】【又字部】

【唐韻】七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此主切,𠀤娶上聲。

【說文】捕取也。从又耳。

【玉篇】資也,收也。

【廣韻】受也。

【增韻】索也。

【禮·儒行】力行以待取。

【史記·魯仲連傳】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

【管子·白心篇】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又【韻會】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又【前漢·王莽傳】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

【註】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逡須切,音趨。

【集韻】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又【集韻】雌由切,音秋。

【前漢·地理志】𨻰留浚儀。

【註】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此苟切,音趣。

【杜甫·遭田父泥飮詩】今年大作社,拾遺能住否。呌婦開大瓶,盆中爲吾取。感此氣揚揚,須知風化首。又【正韻】索也。

【詩·小雅】如酌孔取。

【箋】謂度所勝多少。又【六書本義】𦥔通用伸,伸通取。訓索,取轉聲,與娶趣字同。又【古文奇字】朱謀㙔曰:古文取,疑當从与聲。人與而我取也。

现代汉语字典中字的基本解释

  1. 拿:索~。~书。~款。窃~。

  2. 选择:选~。~材。~景。~道。~样。

  3. 采用:采~。听~。吸~。可~。~精用弘。

  4. 得到,招致:获~。~经。~偿。~悦。

  5. 消去:~消。~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