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字康熙字典词条更新时间:2024-09-24;访问量:407

【繁体汉字】

【汉语拼音】fán

【汉字注音】ㄈㄢˊ

【汉字部首】几

【汉字五行】属水

【子集下】【几字部】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符咸切,音帆。

【說文】最括也。

【玉篇】非一也。

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

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

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

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

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

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

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

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

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

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

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

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

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

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

【註】凡,常也。


考證:〔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謂簿書,挈其最凡也。〕 謹照原文謂字上增書字。挈字改契字。

现代汉语字典中字的基本解释

  1. 平常的,不出奇的:平~。~庸。~夫俗子。

  2. 指人世间(宗教或迷信的说法):~尘。~心。

  3. 所有的:~年满十八岁的公民,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~是。

  4. 总共:全书~二十八卷。

  5. 大概,要略:大~。~例。发~(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)。

  6.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4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