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字康熙字典词条更新时间:2024-09-24;访问量:250

【繁体汉字】

【汉语拼音】qì

【汉字注音】ㄑㄧˋ

【汉字部首】廾

【汉字五行】属木

【寅集下】【廾字部】

【說文】古文棄字。

【左傳·襄四年】是弃𨻰也。

【史記·周本紀】周后稷名弃,其母姜原欲弃之,因名曰弃。餘詳木部八畫。


(棄)〔古文〕弃𢍞𨓋【唐韻】詰利切【韻會】磬致切【正韻】去冀切,𠀤音器。

【說文】捐也。

【爾雅·釋言】忘也。

【詩·周南】不我遐棄。

【禮·冠禮·祝辭】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

(棄)考證:〔【爾雅·釋詁】忘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〔【詩·召南】不我遐棄。〕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

现代汉语字典中字的基本解释

  1. 舍去,扔掉:抛~。遗~。~权。~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~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~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~置不顾。~瑕录用。